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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国市工商管理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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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基本概况】: |
我局是宁国市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。 主要职能是:依法确定各类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合法地位,监督管理市场上各种经营活动,查处违法违章行为,保护合法经营,取缔非法经营,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。 内设办公室、人教科、财务室、监察室、企业登记管理科、市场管理科、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登记科、商标广告管理科、合同管理科、法制科等科室。下辖经检分局、直属分局和西津、南山、河沥、港口、竹峰、甲路、梅林、中溪8个工商所,并指导市个体劳动者、私营企业协会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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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主要职责】: |
(一) 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、市政府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研究、拟订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和政策,并组织实施。 (二) 主管全市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,依法确认其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,监督管理其生产经营活动,保护其合法权益。 (三) 主管全市内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,监督管理其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,保护其合法权益。 (四) 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,规范其经营行为,监督管理其生产活动,保护其合法权益,引导其健康发展。 (五) 依法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、生产资料市场,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。保护合法交易,取缔非法交易,维护市场秩序。 (六) 依法对宁国市内注册商标进行统一管理,查处商标侵权行为,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,对商标印制和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。 (七) 办理广告经营单位的审核登记,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的违法违章行为,指导广告发展。 (八) 依法监督检查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,查处利用经济合同危害国家利益,社会与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。 (九) 依法监督、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,查处垄断、不正当竞争、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其他市场交易经济违章案件,依法或经市政府授权,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市场监督与行政执法活动。 (十) 承担市政府和宣城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不断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、作风,业务和组织建设,认真履行职责,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,积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,促进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,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,为宁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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