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登记管理职能
1、管理全市工商企业和其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,社会团体的登记注册工作;
2、制定或参与制订企业登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;
3、依法核发管辖范围内企业和其它经营单位的证照,对其登记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;
4、指导系统的企业登记管理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;
5、会同法规科承担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案件的复议工作;
6、管理企业登记注册档案资料。
科长:沈立胜
电话:4035956
办公地点:市行政服务大厅一号窗口